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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区法院集中宣判四件“帮信”犯罪案件
永年区法院集中宣判四件“帮信”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2-05-31  来源:
近年来,永年区法院受理的网络犯罪尤其是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而有的不法之徒贪图小利,出借、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等,成为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的帮凶,触犯刑律,害人害己,追悔莫及。5月25日,永年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对4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被告人席某、梁某某、王某、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均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4名被告人均服判不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告人席某、梁某某、王某、潘某为谋取不法利益,在明知他人用于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或者从别人处收购的多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为电信诈骗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所出借的银行卡资金流水达数百万元,多名被害人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经法院审理认为, 4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下一步,永年区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切实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为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永年区法院在此温馨提醒: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个人账户等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出借、出售、出租银行卡、手机卡等系违法行为,切莫贪图小恩小惠,一旦沦为网络犯罪的帮凶,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要不断增强网络安全观念,提高防范风险意识,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财产,避免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