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日前,《安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将自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条例》体例分六章,按章、条、款、项表述,共有41条,是安顺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类的地方法规,标志着安顺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新阶段。其中,《条例》在第一章总则第五条中规定了“创建和促进文明行为进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支持和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全市上下将更加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坚持上下联创、城乡联创、条块联创,使方方面面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劲,奋力谱写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安顺新篇章。
近年来,安顺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充足的干劲、更加务实的作风,攻坚克难、奋勇前行,全力以赴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形成了“全民共建、携手攻坚”的创文精神、“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创文硕果、“崇德向善,共建文明”的创文氛围三大宝贵经验。回顾创建文明城市历程,安顺市始终坚持把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作为“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的一项重要载体,作为服务“文明细胞工程”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工作始终,积极将档案工作融入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时时刻刻处处,以务实创新举措将档案工作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志愿服务、征信体系建设、乡村文化振兴等有力地联系起来,充分发挥好档案优势,以档为“媒”、立档为“信”,安顺档案工作业已成为文明安顺的又一张“新名片”,在服务文明安顺创建中贡献档案智慧和力量。
“活性成长态档案”续写新时代安顺精神新篇章
近年来,安顺市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挖掘推荐身边榜样典型,努力培树道德标杆,让学习榜样、争当榜样、关爱榜样成为全市上下的行动自觉,通过在全国率先为道德模范建立个人专属活性成长态档案,把“人”作为档案的核心组件之一,纳入到档案管理范畴,对档案内容从立卷开始就实行动态全过程规范记录,确保档案始终呈现出“体量”成长、“数量”增长、“内涵”兼长的发展态势,努力用好用活榜样资源,讲好安顺先进模范故事,成为全市把道德典型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千万群众的生动实践,为文明城市建设凝聚了磅礴的精神动力。
2018年8月11日《精神文明报》在头版宣传介绍了安顺市西秀区为辖区内“中国好人”建立活性成长态档案的经验做法后,《中国文明网》《中国档案资讯网》《贵州文明网》等权威媒体也予以关注报道;2019年4月23日,《中国文明网》发表了《争当身边好人 为筑牢社会道德大厦培育时代新人》的综述性文章,将安顺市西秀区采取“个人+档案+平台”的嵌入式工作思路,将人作为档案的主体,建立“中国好人”活性成长态档案管理制度作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经验典型在全国推广,肯定了该区“通过发挥档案记录历程、服务现实的作用,让‘好人’文化资源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利用”的创新举措。安顺市作为活性成长态档案这一创新经验和文化品牌的发源地,通过坚持在经验试点和推广工作中不断总结探索,推动形成了“档案围绕人建立、档案记录贯穿于个人行为全过程、当事人同时作为口述档案宣传主体、在档案建管用过程中实现对档案再次开发”的工作格局,并将这一好经验成功运用到服务抗疫大局的工作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