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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泾河源法庭妥善审理一起聋哑人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19-08-06  来源:廉政与法治网

  近日,泾源县法院泾河源法庭妥善审理了一起当事人系聋哑人的离婚纠纷案件。

  马某与聋哑人于某甲于1995年农历10月结婚,婚后生有两个孩子,多年来双方一直相濡以沫,但在今年6月19日,于某甲因怀疑马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与马某发生撕打,马某遂起诉请求与于某甲离婚。

  泾河源法庭受理此案后,得知被告于某甲系聋哑人,语言交流有障碍,因此如何了解其对离婚案件的意见,以便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成了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承办法官经多方询问,了解到于某甲的弟弟于某乙能够翻译于某甲的哑语,遂通过各种途径在开庭前联系到于某乙,于某乙同意作为于某甲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开庭过程中,通过于某乙的翻译,法官向于某甲宣读了各项诉讼权利和义务,于某甲也用手势和哑语向法官“诉说”了自己对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态度,法官耐心细致地听取了其意见。经过法庭调查、辩论、调解等程序后,庭审圆满结束。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已结婚多年且生育两个孩子,感情基础较好,而双方虽然发生矛盾,但均系家庭琐事引发,该情形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加之双方小女儿现尚年幼,正需要父母的共同关爱和抚养,故双方应以家庭和睦和子女健康成长为重,相互忠诚、相互关心,改正缺点、提高素质,双方仍有和好可能,并最终判决驳回原告马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收到判决后,被告于某甲通过哑语对法官表示感谢,感谢法官耐心倾听、悉心调解的工作态度,原告马某亦对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并表示自己会遵循法官的教诲,回家后和被告于某甲和好。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弱势群体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