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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规范管理创新机制 竭力服务一线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24  来源:法帮一号

  本网讯 近年来,河南安阳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在省高院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为目标,狠抓队伍建设,严格内部管理,大胆工作创新,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2016年度中级法院技术处王富魁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先进个人,全市司法技术部门多次受到省院和中院的表彰。

  健全机构,提高素质,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安阳法院党组始终坚持“抓技术,促审判”的工作理念,把司法技术工作同审判执行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司法技术队伍建设。

  树立目标,明确方向。近年来,该院技术处通过工作实践与调研,及时总结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座谈与了解悉心听取全市法院关于司法技术意见和建议,每年都要制定《加强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要点》以正式文件下发,指导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正常开展。本着“抓技术,促审判”的工作理念,在全市法院确立了“主动作为、创新工作、真抓实干、全面发展”十六字方针。

  编配完善,保障有力。按照省院“适应形势、转变职能、发挥作用”的要求,在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设立了机构,充实了人员。院党组高度重视技术部门的人员配备和器材保障工作,划拨专项经费,引进技术人才,进一步壮大了司法技术队伍。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全部设立了独立政法编制的司法技术机构10个,有专业技术人员41名,配备办公、监控、录像、摇号等器材113件,设立独立的摇号室、听证室20间,为做好司法技术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业务能力是抓好司法技术队伍发挥作用的关键,中院技术处与法官培训学院结合,针对司法技术专业制定了详细的专业培训计划,并形成培训工作机制。除积极参加最高法院和省高院专业培训外,还聘请国内有影响的专家、学者、系统内部有丰富工作经验和理论基础的技术人员传授理论、指导技术、交流经验,使全市法院司法技术队伍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严格办案,服务大局。2016年以来,中院技术处共受理各类司法技术案件120件,结案96件,结案率80%;其中评估类案件59、鉴定类案件33件、工程造价案件17件,审计1件,其他10件;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司法技术案件10660件,结案853件,结案率80%;其中评估类案件件3245、鉴定类案件7139件、工程造价案件174件,审计62件,其他40件;所办案件均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加强管理,制度先行,规范开展对外委托工作

  安阳法院司法技术处严格履行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职能,加强对全市法院司法技术队伍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级法院规范开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与法院共同监督和管理备选机构。

  深入研究,建章立制。结合司法技术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召开专题调研会议,先后深入全市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共同研究当前疑难问题。创新工作形式,先后组织召开现场观摩和座谈会议4次,通过相互学习、交流和借鉴,达到共同提高目的。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对外司法辅助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对备选机构的考评办法》、《关于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诊断工作规范》、《关于评估鉴定勘验现场工作规定》、《关于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实施细则》、《司法鉴定评估细则》等制度汇编成册,方便大家学习掌握;研究制订了从立案到归档35套司法技术工作模板,做到了全市法院所有文书样式和文件资料规范统一的标准。组织编写《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规范》,印刷1000余册下发全市基层法院和中院各业务部门,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法院的司法技术工作。

  严格审核,动态管理。规范办案流程,严格办案程序,公开公正,加强案件审核,建立案件承办责任制,实行机构动态管理,确保办案质量。建立备选机构年度审核制度,严格按照网上公告、材料申报、实地查验、集中评审、网上公布的入围程序进行,极大地提高了入围机构的质量。进一步修订了《全市法院备选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加强案件管理。实行司法技术案件一案一评制度,每个案件都要填写《备选机构评价表》,办案人员要对备选机构的工作态度、鉴定质量、鉴定期限、遵规守纪情况进行打分,中院及时进行汇总上报,形成综合评价数据,供年度优选备选机构提供必备的依据。

  立案归档,科学规范。严格案卷管理制度,实时建立案件管理台账,及时登记造册,专门制订了《关于对外委托司法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文书规范模板,具体明确了从材料收集、资料排列、立卷编目、卷宗装订、卷宗归档等内容,并列入年度司法技术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案件办结后,统一到档案室存档保存,并逐步建立起电子卷宗档案,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技术案卷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深入研究,大胆创新,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为充分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安阳法院在司法技术工作中积极应对,大胆尝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收到了良好效果。

  诉前鉴定,提质增效。在诉前调解中大胆尝试诉前鉴定。全市法院把案情相对简单、案件数量较多、易于调解、当事人自愿诉前鉴定的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工伤事故等案件纳入诉前鉴定范围,约占鉴定类案件总数的40%。开展诉前鉴定后,司法技术部门与立案部门紧密配合,积极调解,诉前调解率达26%。

  节点管控,全程跟进。实行上案件录入制度,严格执行《全市法院备选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备选机构审核与管理。针对已委托的鉴定案件,建立案件节点管控机制,准确填报《对外委托案件节点管控表》,实行案件全程跟踪,全面掌握案件进度;及时发送案件催办函,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确保评估鉴定不影响案件审限。创新开展“强制开启”案件评估模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规范诊断,严谨科学。安阳法院充分发挥法医优势,把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进行科学分工,强化以法院为主导的理念,确保组织诊断规范、高效。严格按照基层法院直接委托省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学诊断,中级法院组织专家论证,高级法院监督、指导和复核的程序要求,扎实开展了全市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案件评查工作,查漏补缺,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修定完善了《全市法院关于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诊断工作规范(试行)》,细化了操作规程,严格了技术审核,使组织诊断工作更具科学性和严谨性。自2016年以来共邀请法学、医学专家,参与组织诊断26次,圆满完成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任务。我处王富魁同志多次参与最高法院案卷评查工作,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绩效考核,争先创优。安阳中院高度重视司法技术绩效考核工作,以绩效考核促进司法技术工作的提高。制定了《全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考核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明确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办案质量、宣传调研、工作创新、便民措施、公正监督等七个方面考核内容,细化评定细则,完善激励机制,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通过绩效考核提升了全市法院司法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公开透明,便民利民,为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懈努力

  制定了《关于选择确定鉴定机构实施办法》,加强了备选机构的审核与管理,进一步严格了办案程序,规范了全市法院随机摇号制度。在办理特殊案件时,及时邀请纪检人员和案件承办人到场参与监督;加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建立承办案件责任制;印发《司法鉴定须知》和宣传彩页2000余份,方便群众全面了解司法评估鉴定流程,进一步增强了便民利民措施,提高了公开透明度。通过网络视频技术,与千里之外鉴定专家与法庭也能实现“面对面”交流。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鉴定听证,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负担;节省办案时间,缩短办案周期;增强工作透明度,有利于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